张敬富委员:
您《关于化解村级债务的对策与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我区债务化解的建议措施非常有力,切中要害,我们深表感谢,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借鉴落实。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村级债务化解工作,2015年,研究出台了《关于促进镇村经济发展的激励意见》(亭委办〔2015〕70号)和《关于促进镇村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考核细则和管理办法》(亭委办〔2015〕77号)文件,区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左右的专项资金对5个镇所属的村(居)公益性债务化解工作实行财政以奖代补。据统计,2015年-2019年的5年之间,区财政共兑现奖补资金4248.42万元,通过5年来区、镇、村联动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5个镇所属村的债务金额仅剩2233万元,比2014年末减少7588万元,下降率达77.3%;南洋镇、便仓镇基本实现无债镇,53个村(居)实现无债村,全区村债化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从而为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经济薄弱村脱贫摘帽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我区村债化解工作还很不平衡性,主要体现在:5个镇村级公益性债务呈逐年下降趋势,而6个街道村(含新洋经济区所属村)村级债务逐年上升,且债务增加金额和比例远远超过了5个镇。村级债务总量偏高。从2019年农村财务年报统计数据看,且有息债务相当高。村级债务增长压力较大,由于财政转移支付无法保证村级正常运转,特别是农村环境整治、创文创卫等公益性事务没有足够的经费保证和财政支持,加之部分街道村生产性投资过大、过猛,年度收支不平衡。从而导致有些村债务年年有增加,前化后增,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压力较大。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不同类型的村居和不同的村,继续做好村债化解指导工作。锁定旧债,开展村级债务清查活动,督促各镇(街道、经济区)进一步锁定旧债,严控发生新的不良债务;逐步化解,加大重点地区特别是我区街道村债务化减力度,督促相关街道和村从本村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化债方案,千方百计盘活各类资产资源,积极筹措资金偿还有息债务。争取支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全区村级债务化解进入实质性阶段,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