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18号提案的
答复
沈长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市更新中提升道路、广场和小区铺装水平的提案已经收悉,针对您的提案内容,现答复如下:
1、改变“重车轻人”,践行“人车并重”新理念。应在群众中积极走访调研,确定合理、有效的人行道宽度,限度满足行人的出行需求。按照道路等级和功能划分人行道宽度标准,优先保障主干道、商业街、学校等区域的人行道空间;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和效率的前提下,适当缩减机动车道宽度,增加人行道宽度;在人流密集的区域设置隔离栏或护栏,防止机动车侵占人行道;在人行道上设置必要的设施和绿化,如路灯、座椅、垃圾桶、花坛等,提高行人的舒适度和安全感。
2、强化生态环保,提倡使用透水砖、透水沥青等海绵材料。在建设过程中,选择质量优良、耐久性强、美观实用的透水砖等海绵材料作为人行道铺装材料,既能减少雨水径流,增加地下水补给,又能降低城市热岛效果,改善城市微气候。彰显人文理念,引入地域文化元素。在人行道上设计和布置具有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元素,如雕塑、壁画、标识牌等,展示城市的历史文化和现代风貌,增强城市的魅力和品位。
3、加强主体质量严管,配套工程细管,建立专门的监管细则。建立健全的人行道、广场和小区维护保养制度和责任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处理损坏和污染问题;同时根据不同类型的人行道使用寿命和损耗情况,合理确定质保期限,并在质保期内对施工单位进行跟踪监督,将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质保期限。
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