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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关于在城市更新中提升道路、广场和小区铺装水平的提案
会议名称:  亭湖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案号:  318
类别:  委员提案
界别:  盐东
提出人:  沈长荣
提案内容:  一、当前我区道路、广场和小区铺装存在的问题。 1、“重车轻人”的思维导致对城市道路人行道建设的忽视。在道路设计和改造过程中人行道的宽度不断被压缩,甚至取消,无障碍设施基本沦为“摆设”,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人行道路面高低不平,有的铺装材料质量低劣破损严重等。 2、广场建设追求“高大上”,过度使用天然石材问题多。很多广场的天然石材因抗折强度不足产生大面积断裂,因其不透水性下雨会产生大量积水影响通行,因追求天然石材光洁度而忽视防滑功能,导致雨天或冬季行人易滑倒等。 3、居住小区内部铺装成监管盲区,居民普遍反映强烈。小区内部铺装多出现因铺装材料不达标出现表面松散,进而形成坑塘,或者因基础不实出现不均匀沉降,或者因铺装工艺差出现砖块大面积活动,或者摊铺的沥青使用回笼料导致路面裂缝、松散等常见问题。 4、生态环保和人文理念体现不够。铺装对透水材料、仿石材材料、易清洁材料等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推广和先进城市相比明显有差距,人文理念、地域文化呈现几乎空白。 二、建议 1、改变“重车轻人”,践行“人车并重”新理念,确定合理、有效的人行道宽度, 限度满足行人的出行需求。 2、强化生态环保,彰显人文理念提质量,提倡使用仿石透水材料,引入地域文化元素。 3、加强主体质量严管,配套工程细管,建立专门的监管细则,适当延长质保期限,如人行道、广场可延长至2-3年,小区内部铺装可延长至5年。
委员:  沈长荣
提出日期:  2023/4/25
答复情况
主办答复单位:   亭湖区住建局
协办单位:  
答复类型:  A
答复意见:  

对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318号提案

答复

 

沈长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市更新中提升道路、广场和小区铺装水平的提案已经收悉,针对您的提案内容,现答复如下:

1改变“重车轻人”,践行“人车并重”新理念。应在群众中积极走访调研,确定合理、有效的人行道宽度,限度满足行人的出行需求。按照道路等级和功能划分人行道宽度标准,优先保障主干道、商业街、学校等区域的人行道空间;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和效率的前提下,适当缩减机动车道宽度,增加人行道宽度;在人流密集的区域设置隔离栏或护栏,防止机动车侵占人行道;在人行道上设置必要的设施和绿化,如路灯、座椅、垃圾桶、花坛等,提高行人的舒适度和安全感。

2强化生态环保,提倡使用透水砖、透水沥青等海绵材料。在建设过程中,选择质量优良、耐久性强、美观实用的透水砖等海绵材料作为人行道铺装材料,既能减少雨水径流,增加地下水补给,又能降低城市热岛效果,改善城市微气候。彰显人文理念,引入地域文化元素。在人行道上设计和布置具有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元素,如雕塑、壁画、标识牌等,展示城市的历史文化和现代风貌,增强城市的魅力和品位。

3加强主体质量严管,配套工程细管,建立专门的监管细则。建立健全的人行道、广场和小区维护保养制度和责任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处理损坏和污染问题;同时根据不同类型的人行道使用寿命和损耗情况,合理确定质保期限,并在质保期内对施工单位进行跟踪监督,将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质保期限。

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914

答复日期:  2023/9/14
反馈情况
提出人满意状况:  满意
对办理的意见:  
反馈日期:  2023/11/28
跟踪落实情况
办结类型:  
采纳落实情况:  
提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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