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蔡振明委员:
感谢您对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几年来,我区以“四清一治一改”为重点,扎实开展清理积存垃圾,清理河塘沟渠,清理农业废弃物,清除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加大乡村公共治理,改变落后生活习惯等一系列工作。围绕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春季、夏季、秋季、迎新春等一系列村庄清洁行动。2021年亭湖区获评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区,2022年我区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被市推荐作为省政府激励奖励地区并公示。
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提升工作,每月召开乡村振兴工作例会把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改造作为重要议题研究部署,3月份落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并在全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红黑榜”评价。6月1日召开了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活垃圾清理专项推进会。区人居办从住建、城管、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抽调6名同志集中办公,正常化、制度化开展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的专项检查,定期反馈、实时整改有关问题,确保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快推进、快见效。
我局认真分析您在建议中提出的生态环境现状、形成原因,积极吸纳您提出的各项建议,结合今年乡村振兴考核指标要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村庄垃圾专项清理行动。发挥区人居办职能作用,协调部门大块,履行职责,压实责任,持续开展春季、夏季、秋季等专项战役活动。严格按照全市 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红黑榜”评价,强化督查考核,问题闭环管理,定期通报排名,保证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有压力、有任务、有奖惩。
二是加大示范创建力度。以创建省生态宜居示范村为抓手,落实分解6大类28项指标,重点关注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废旧农膜回收、农药包装物回收、乡村道路硬化、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与农村生态保护、公共设施建设密切相关的各类指标,协调各部门加大各类指标的分解落实,引导各镇村围绕关键指标开展创建活动,不断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真正保护好我区农村生态环境。
三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高度重视生态农业发展和培育,积极培植菊花、羊角椒、湖羊等优势特色产业,扩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规模,做强优质果蔬等特经产业;继续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全方位打造有影响力的“亭”字系列品牌,加快“亭农云”与“城市舱”“盐农云”“苏农云”平台有效对接,源源不断催生现代农业发展新增长点。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工作成效、典型范例的宣传,增强农村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鼓励通过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十户联保联创”机制和积分制、设立村庄清洁日、制订村庄清洁公约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提高农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和长效管护的主动性、积极性。
感谢您对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关注和监督,您的提议我们受益匪浅,我们将致力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大工作力度,让委员们放心,让群众满意。
2023年6月5日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姓名:姚涛 联系电话 : 6669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