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防护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安全意识。我们始终秉承“修路为民、护路为民”的原则,多措并举切实增强公路沿线广大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将农村公路安全宣传贯穿于日常工作中,通常采取悬挂条幅、散发宣传单、张贴标语、广播流动车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期间,在人流密集点设有宣传点进行讲解宣传农村公路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详细讲解占用公路及破坏公路的危害,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引导群众营造良好的公路管理环境。依托大市区电子监控“一张网”,打破信息壁垒,提升信息化治理水平,联合市局路政执法、亭湖交警部门对违章行驶、超载超速行驶、车辆乱停乱放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2024年已与市局、交警分别在黄尖镇、南洋镇开展相关爱路护路、安全出行宣传活动。
二是夯实基础建设,提升出行环境。2020年-2023年,我区新(改)建农村公路121公里、桥梁66座、安防工程393公里。2024年我区投入2847万元,对11条农村公路累计18公里进行提档升级改造,全部实施黑色沥青路面;投入125万元,对4座桥梁进行拓宽改造。截止5月31日,工程量已完成过半。截至目前,全区农村公路总里程达773公里,其中县道93公里、乡道331公里、村道349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乡镇通达率100%,行政村和规划发展村庄双车道四级及以上公路通达率100%。在交通系统监管的电子地图库中,未发现我区农村公路存在“断头路”现象。
三是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2019年,亭湖区政府印发《关于明确全区农村公路管养责任的通知》(〔2019〕25号文),明确了农村公路管养职责、养护资金及匹配使用、考核奖金等。按照“县道区管养、乡村道镇管养”的原则,全面实施市场化专业养护。同时我局主动作为,积极发挥行业监管作用,督促镇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及养护单位加大责任路段的养护力度,提高巡查和养护频率,及时修补坑塘、更换破损隔离栏。每年均对全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开展大排查大整治,2023年、2024年由区财政分别投资1400对排查隐患点进行整治,及时修改或整改不合理设计路段和标线,在复杂路段加装限速标志和提示,在学校、村庄路口附近完善减速装置和警示标志,有条件的加装太阳能爆闪警示灯装置。
四是强化综合治理,提高管理效率。一方面按照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要求,全面建立以区长为总路长的县、乡、村三级路长组织管理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考核任务。区交通运输局依托每季度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检查路长制工作实施情况和路长履职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路长制”专项检查,有力敦促各级路长按责履职。另一方面开发“亭管养”APP,路长、一线养护作业人员登陆“亭管养”APP,可将巡路轨迹实时传、发现问题随手拍,交办、督办、跟踪、反馈“一键”操作,形成区交通局、乡镇农路办、第三方养护单位“巡查-处理-监管”全流程闭环管理,实现传统巡查向智慧监管转变。截止2024年5月31日,“亭管养”APP已记录农村公路检路记录6204条,发现安全隐患4条,消除安全隐患4条。
感谢您对农村公路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承办人:刘梦春,联系电话:68552397。
亭湖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