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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关于加强高企培育工作的建议
会议名称:  亭湖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案号:  338
类别:  委员提案
界别:  无党派
提出人:  杨蕙
提案内容: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智能化改造的深入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已经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然而,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培育和发展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如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市场竞争力不强、融资困难等。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本提案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包括财政资金支持、税收优惠政策、人才引进政策等,以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2、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平台,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加大对科技创新成果的奖励力度,激发创新活力。 3、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 通过制定更加优惠的人才政策,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加入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加强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自身的人才素质和创新能力。 4、优化融资环境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科技金融产品创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建立健全的投融资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融资服务。 5、加强市场开拓与品牌建设 鼓励企业加强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通过拓展国际市场、参加国际展览等方式,提升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委员:  杨蕙
提出日期:  2024/3/18
答复情况
主办答复单位:   亭湖区科技局
协办单位:  
答复类型:  A
答复意见: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区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攻坚”系列活动,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考核主要指标,以“高企培育壮大工程”为重点,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提升区域科技创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区高企培育现状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高企培育工作,加大培育力度,狠抓申报组织。一是多层面开展布局工作。围绕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及新材料等特色产业,提前布局、梯队培育;协同区内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内外联动、深挖广拓;梳理“家家到”观摩项目企业、已完工重点项目企业、规上企业、星级企业、市高企培育库在库企业,精准排摸、有的放矢,全面拓展高企申报源。二是多频次开展培训工作。每年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积极组织高新条线工作人员、大块科技助理及企业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每年辅导企业超百家。为全面优化高企申报服务,邀请辖区内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座谈,对服务的申报企业逐一过堂,对申报工作及材料质量提出明确要求,不断提高科技服务工作水平。三是多维度开展预审工作。为全面提升高企申报材料撰写质量,确保高企审查通过率,打通申报服务“最后一公里”,聘请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协助参与申报材料预审,开展“清障”工作,跟进预审意见的修改完善情况,切实提高申报材料质量,杜绝网络填报时出现的错误与疏漏,确保系统内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正确率。

现全区共有高企总数为219家,总量排名全市第五,其中规上工业企业119家,规上高企占比为54.33%,位于全市前列。在领域分布中:先进制造与自动化77家、资源与环境50家、新材料36家、电子信息19家、高技术服务18家、新能源与节能13家、生物与新医药5家、航空航天0家。

二、全区高企培育保障措施

1、持续发挥政策导向。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对《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激励政策》进行宣传解读,确保区内企业应知尽知;积极配合市局开展激励创新20条等政策奖励事宜,对高企入库培育、申报认定的奖励资金实现全流程覆盖,充分激发了企业的申报积极性。

2、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深度摸排优质潜力企业,有效梳理规上非高企、市高企培育库企业、近三年有专利授权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重大项目清单,共筛选出379家企业纳入区高企培育基础库,对企业的创新水平进行动态监测,建立高企培育基础库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的梯次培育机制,实行“一企一策”。优先推荐申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鼓励入库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引导企业积极获取和维护知识产权,有效提升以发明专利为主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出,加快在库企业向成熟高企转化。

3、完善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要把孵化器建设作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落实好孵化器组织、管理和物质资源,形成多层次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孵化体系建设,引导各类科创载体围绕科技企业成长需求,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和多元化服务,积极帮助企业优化知识产权布局,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切实将科创载体打造成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活水源头。

4、加大高科技企业招引力度。结合全区开展的产业大招商活动,围绕我区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新能源等产业布局,加大高科技企业招引工作力度,鼓励新招引项目公司整体搬迁,重点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带动作用强的高科技企业。鼓励主体不符合高企认定领域或关键指标达不到高企评定标准的企业将适宜业务板块剥离,单独注册成立新的企业。对引进的高科技企业,作为培育重点,在研发项目、创新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5、提供全方位科技创新服务。常态化开展高企政策宣传和培训,每年实现业务科室、镇街园区科技助理、科技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训全覆盖,切实提升高企工作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创新资源对接,结合“企业大走访”等活动的开展,加大企业走访力度,为全区高科技企业、入库培育企业提供项目申报、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全方位科技服务。及时兑现各类科技激励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以政策激励引导科技创新工作。

6、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力量,加强科技服务机构管理,强化服务机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对科技中介提供的服务加强指导,严格审核把关,推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提高高企申报等科技服务质量。

答复日期:  2024/5/27
反馈情况
提出人满意状况:  满意
对办理的意见:  
反馈日期:  2024/7/5
跟踪落实情况
办结类型:  
采纳落实情况:   
提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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