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击企业违规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提案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结构的转型和新型经济形态的涌现,特别是互联网+的发展,企业用工形式变得更加多元化,平台用工、网络直播、劳务外包、共享用工等新型用工模式逐渐取代了传统直接用工模式,甚至企业在框架之外设置新型平台以规避用工责任,频频引发劳动纠纷。为有效杜绝“企业违规用工”行为,亭湖区人社局加大对企业违规用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法律宣传,提高诉源治理。广泛开展法律进园区、进乡村、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定期发布涉该类型企业违规案例,通过宣传作用,为劳动者正确维权提供可参考案例,也对违规企业起到一定的警醒作用, 限度把矛盾纠纷防患于“未发”之态、消除于“未诉”之际、化解于“将诉”之时,使诉源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是重抓平台办理,筑牢源头预防。依托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为劳动者维权提供全方位服务。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等级评价结果分为A、B、C三级,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注重结果运用,作为向企业出具劳动用工诚信相关证明的审核条件。倡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和谐规范的劳动关系,通过定期梳理平台数据信息,分析研判举报投诉的类型、原因、处理结果,提升劳动监察执法的针对性、精准性。同时,通过加强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提前介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使用人单位随意在框架之外设置新型平台以规避用工责任、拖欠和克扣员工工资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让劳动者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法治的力量与温度,形成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大格局。
三是强化联动协调,聚合执法力量。对外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配合,畅通涉嫌恶意欠薪案件的移送渠道;加强与住建、工会、税务等部门协作、沟通、衔接,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司法等多种手段,妥善化解劳动纠纷;加强与检察院建立劳动者权益保障协作机制,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共同维护劳动者权益。对内加强与仲裁、社保经办部门在数据推送、联合办理方面的配合机制,防止用人单位将社保缴纳主体分离的情形出现。同时,联合市场监督部门、税收监管机构对企业框架之外设置新型平台可能存在的扰乱市场秩序,逃避监管的行为加以规制,对违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以规制用人单位“钻空子”的不良行为,净化人才用工市场,保护劳动者的切身权益。
亭湖区人社局将全力以赴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用工行为工作落实落细,畅通维权渠道,兜牢民生底线,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高质量充分 业发挥人社部门应有的担当。
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卞金林 联系电话:05158818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