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电桩新装政策:
为积极响应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江苏电网公司针对充电桩业务受理制定收资材料,受理材料包括:用电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非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固定车位使用证明(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一年以上(含一年)使用证明)、车辆证明(购车发票、购车合同、购车意向书、行驶证等证明材料之一)、物业(无物业的由居委会或业委会出具)出具的允许安装充电桩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资料不齐时可采用“容缺受理”,仅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即可发起充电桩新装流程,待后续上门服务时由申请人提供所缺资料。资料受理完成后,由供电公司会同申请人、物业完成现场勘查,后续由供电公司免费安装计量箱及电能表,根据产权分界电能表出线开关下桩头部分线路及充电桩由用户自行安排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安装。
二、实际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给充电桩建设推广带来很多困扰。
1、部分老旧小区公共车位紧张,业主无固定车位,安装点位不确定,造成供电公司无法受理公用车位充电桩用电申请。
2、部分老旧小区缺少物业(居委会或业委会)管理,业主无法提供有效的充电桩允许安装证明材料。
3、老旧小区内部地下管路复杂,公共位置紧张,缺少相关资料,线路施工难度大,难以满足供电设施安装条件。
4、部分小区还存在政处困难,供电设施安装过程中邻居业主、物业扯皮、阻挠施工,安装布线、装表接电无法开展,造成充电桩安装久拖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