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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关于社区服务用房的相关建议
会议名称:  亭湖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
案号:  72
类别:  代表建议
代表团:  特邀人士
提出人:  葛书兰等3人
建议内容:  目前,基层社区服务用房普遍存在面积不达标、结构不合理、功能不完善、位置较偏僻、产权不明晰等问题,难以满足社区建设和服务居民的需要。 建议: 对新建的居民小区和村(社区)服务用房进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且村(社区)服务用房的规划手续需提前告知属地街道(乡镇)、村(社区)确认盖章,属地街道(乡镇)、村(社区)要全程跟踪到位,充分保障基层村(社区)服务阵地的落实。
联系代表:  葛书兰
提出日期:  202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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