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建议
> 正文
案由:
关于社区服务用房的相关建议
会议名称:
亭湖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
案号:
72
类别:
代表建议
代表团:
特邀人士
提出人:
葛书兰等3人
建议内容:
目前,基层社区服务用房普遍存在面积不达标、结构不合理、功能不完善、位置较偏僻、产权不明晰等问题,难以满足社区建设和服务居民的需要。 建议: 对新建的居民小区和村(社区)服务用房进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且村(社区)服务用房的规划手续需提前告知属地街道(乡镇)、村(社区)确认盖章,属地街道(乡镇)、村(社区)要全程跟踪到位,充分保障基层村(社区)服务阵地的落实。
联系代表:
葛书兰
提出日期:
2025/3/14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
苏公网安备 3209020200065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90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