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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关于增加既有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建议
会议名称:  亭湖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
案号:  66
类别:  代表建议
代表团:  黄尖
提出人:  董红娣
建议内容: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一旦发生火灾,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虽然在2024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加强新建居住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从规划管理层面明确新建居住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配比,着力解决全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的问题。但是一些老旧小区仍无固定停放场所、无充电设施,存在楼道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建议,加快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防范处置能力和居民自我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联系代表:  董红娣
提出日期:  20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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