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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石,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乡村发展进入新阶段,面临新挑战、新需求,必须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度融入乡村治理与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以良法善治保障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作为一名村书记,工作过程中了解处理多个矛盾事件,推进我区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我深有感触。现提出:关于促进基层法治建设与完善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的建议。
一是完善涉农法规政策体系:加快制定、修订与乡村振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乡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宅基地管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领域的配套法规与实施细则。确保国家政策与法律有效衔接,增强可操作性。二是加强乡村法治队伍建设:配强配优基层法治骨干,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和实效。从村组干部、党员、致富能手、退伍军人、返乡青年中遴选培育,使其成为政策法律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治实践的“引导员”。三是优化乡村公共法律供给: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综治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平台融合,村(社区)服务点有效运行降低乡村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门槛,扩大覆盖范围。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当事人,依法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四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家书屋、文化广场等阵地。结合农村集市、节庆活动等形式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三农”相关的法律法规,聚焦土地承包、婚姻家庭、赡养继承、邻里纠纷、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开展针对性普法,提升农民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促进基层法治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与安全、活力与秩序,将法治作为乡村治理的基本方式,贯穿于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各方面,以高水平的法治护航高质量的乡村振兴,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的法治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