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戴宴清委员:
感谢您对基层文化建设的关心,您的提案《为加強村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己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基层文化惠民工程,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现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和基层村(居)、社区群众实际需求,结合我区实际,日前区政府通过认真调研,出台了 “亭政发【2014】70号关于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意见”。具体意见是:
一、实施四大建设:
1、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提升建设。即:乡镇文化站站房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设施齐全;村(居)、城市社区文化室面积不低于300---400平方米,设施齐全。2、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建设。3、农家书屋提升建设。4、有线电视户户通建设。
二、组织四大活动
1、特色文化弘扬活动。2、群众文化普及活动。3、全民阅读推广活动。4、伏秀文化成果展示活动。
三、保障措施
1、加強领导,统筹规划。2、明确主题、精心实施。3、加大投入,考核激励。(区财政设立文化惠民工程专项基金每年100万元)4、培肓团,壮大力量。(村、社区有不少于1名享受岗位补贴的兼职文化管理员,建立辅导培训机制,对公共文化服务人员进行专职培训,不断提高其服务水平。同时,加大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力度。)
我们相信亭政发【2014】70号文件的出台,将会进一步掀起亭湖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高潮!文化新亭湖将屹立在黄海之滨!
欢迎戴委员今后多关心,支持亭湖文化,多提保贵意见,谢谢!
盐城市亭湖区文化广电出版局
2014年5月8日